国际法院11月19日宣判缅甸罗兴亚人种族灭绝案

The Peace Palace in The Hague, seat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at dusk

国际法院官员在11月3日宣布,该院将在11月19日,就缅甸被控对以穆斯林为主的罗兴亚少数民族犯下种族灭绝罪一案作出判决。

这宗案件由冈比亚根据1948年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提出。该公约允许任何国家在怀疑有种族灭绝行为发生时采取行动。海牙的法官们过去七年来一直在审理缅甸镇压罗兴亚人是否违反该公约的指控。

缅甸军队与佛教民兵的镇压行动,迫使数十万名罗兴亚人逃往邻国孟加拉,目前当地有超过100万名罗兴亚人住在全球最大的难民营区。缅甸一直否认犯下种族灭绝罪,并辩称其行动针对的是在一连串袭击中杀死约12名安全人员的叛乱分子。

在今年1月的聆讯中,冈比亚司法部长Dawda Jallow向法庭表示,罗兴亚人是被锁定要消灭的对象;缅甸总统府部长Ko Ko Hlaing则驳斥有关指控毫无根据。

国际法院曾在2020年下令缅甸采取其权力范围内的一切措施,防止发生公约所禁止的行为,之后也驳回缅甸对法院管辖权的挑战。国际法院本身无法强制执行判决,但若裁定种族灭绝罪成立,将加重国际社会对缅甸军政府的压力。

曾在2019年亲自出庭、辩称缅甸并无种族灭绝意图的昂山素姬不会出席宣判。自2021年军事政变推翻其政府以来,她一直在内比都遭软禁。

法律专家也密切关注这项裁决,从中观察法院在南非就加沙战争控告以色列的种族灭绝案中可能采取的立场。此外,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在2024年申请对缅甸军政府首领敏昂莱发出逮捕令,指他犯下危害人类罪;阿根廷也根据普遍管辖原则审理一宗相关案件。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