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安华在下议院表示,政府将维持外籍员工强制缴纳2%公积金的政策。他形容这个缴纳率相对较低,并指这是政府让在马来西亚工作的每一名员工都享有基本退休保障的整体措施之一。
他说,这项政策在为外籍员工提供社会保障与雇主承担的成本之间取得平衡,也符合国际惯例。
他指出,自这项规定于2025年10月生效以来,已有7万8129名雇主开始为175万4460名外籍员工缴纳公积金。其中6万7194名雇主(86%)属于中小企业,即员工不超过200人的制造业公司,以及员工不超过75人的服务业和其他行业公司。
身兼首相的安华是在回答希盟地不佬国会议员潘伟斯的提问时这么说。潘伟斯询问财政部是否会重新考虑这项政策。副首相阿末扎希今年7月曾表示,政府同意检讨这项缴纳规定,以回应商界的担忧。安华说,政府会继续监督政策成效、与中小企业保持沟通,也欢迎各方提出改进建议。
背后的法律
外籍员工的公积金缴纳依据《1991年雇员公积金法令》。自2025年10月起,雇主与非大马籍员工各自缴纳月薪的2%;员工的部分由雇主从工资中扣除,再连同雇主的部分一并缴交公积金局。家庭佣工不在此列。
根据该法令,雇主未缴纳公积金属于违法,一旦定罪,可被判监禁最长3年、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迟缴也会被征收迟缴费用。
公司董事同样须承担责任。根据法令第46条,若公司未缴纳公积金,董事须对欠缴款项负上共同及个别责任;法庭也曾裁定,即使是没有参与公司日常运作的董事,也可能须负责。
对雇主而言,最实际的做法是确保每一名外籍员工都已登记公积金,并每月按时缴交雇主与员工双方的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