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教士Da’i Syed强奸罪获判无罪 总检察署将申请检讨判决

A statue of Lady Justice holding a sword and scales against a grey sky

总检察署将向上诉庭提出申请,要求检讨该庭宣判独立传教士Syed Shah Iqmal Syed Mohammad Shaiful(又名Da’i Syed)强奸罪名不成立的判决。

总检察署周四发表文告说,该署是在研究上诉庭的判决理由后作出这项决定。有关申请将根据《1994年上诉庭规则》第105条规则提出。

总检察署指出,控方将着重于是否存在符合法律门槛的特殊情况,让法庭行使检讨权力,有关原则由联邦法院在Asean Security Paper Mills私人有限公司对Mitsui Sumitomo保险(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一案中确立。

上诉庭周三以2比1的多数裁决,批准Syed Shah Iqmal的最终上诉。担任主审的Azman Abdullah法官及Radzi Abdul Hamid法官裁定上诉得直,Meor Hashimi Abdul Hamid法官则持异议。

Azman法官在宣读多数裁决时说,辩方成功引起合理怀疑,定罪并不稳妥。法庭因此撤销高庭判处的10年监禁及3下鞭刑。

Syed Shah Iqmal早前被控于2019年9月,在莎阿南一间公寓单位内强奸一名23岁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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