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皇宫:纳吉有条件特赦令清楚明确 质疑等同违抗元首谕令

Istana Negara, the national palace in Kuala Lumpur, with its golden domes and flags

最高元首苏丹依布拉欣谕令,必须遵从赐予纳吉的有条件特赦,此前总检察署建议在检讨完成前暂缓让这名前首相居家服刑。

国家皇宫周六发表文告说,有条件特赦令清楚、明确且毫无模糊之处,与纳吉涉及的其他案件无关。文告说:“对其诠释不应存在任何混淆,对已获御准的决定的执行也不应拖延不决。”

皇宫说,由于有条件特赦令所列的所有条件均已履行,任何质疑该令的论点都等同违抗最高元首的谕令。皇宫补充,联邦宪法赋予元首的赦免特权必须获得尊重,以符合君主立宪及法治原则。

皇宫指出,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于9月18日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审议纳吉的申请,会议由联邦直辖区部长及总检察长出席,总检察长也向元首提供了适当建议。元首随后同意纳吉在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的条件下,以居家监禁方式服完余下刑期。

总检察署周五表示,纳吉的居家监禁应暂缓执行,直至完成对有条件特赦令及吉隆坡高庭发出的缴付罚款释放令的检讨,因为相关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疑问。总检察署说,纳吉的监禁刑期仍有效至2028年8月23日,居家监禁只是服刑的另一种方式,并不代表刑期结束。

最新消息:总检察署周六较后表示,该署并无质疑有条件特赦令,并认为高庭释放令的法律效力应立即交由法庭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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