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雪兰莪大学讲师遭降职减薪 上诉庭裁定属推定解雇

Rows of empty classroom chairs with evening sunlight on the wall

雪兰莪大学(Unisel)一名前高级讲师终极上诉得直,上诉庭裁定她因涉嫌行为不检遭降职及减薪,属于推定解雇。

上诉庭以2比1的多数裁决指出,经营该大学的Pendidikan Industri YS私人有限公司的累积行为,构成对Siti Asmahan Ali雇佣合约的根本性违约。Faizah Jamaludin法官宣读多数判决,Ahmad Shahrir Mohd Salleh法官表示同意,Radzi Abdul Hamid法官则持异议。

Siti Asmahan于2001年加入雪兰莪大学担任讲师,2007年获擢升为高级讲师。在该大学服务近20年后,她于2020年底因在一个非正式员工WhatsApp群组发布的一则信息,而面对内部调查。调查小组裁定控状成立,将她降为讲师并相应减薪,她的内部上诉也被驳回。

她指整个程序不公,投诉5名证人在她缺席的情况下作供,她在内部上诉中没有获得真正陈述案情的机会,而且对她作出惩罚的人也参与决定她的上诉。她因此视自己遭推定解雇,并根据《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第20条文提出申诉。

Faizah法官说,虽然大学有权将她降职,但惩罚必须相称,而剥夺她的高级讲师职级并削减薪金属于严厉的惩罚。多数判决也发现,她在纪律程序中多次被要求保持沉默,而劳资庭和高庭都没有考虑雇主行为的累积影响。

上诉庭撤销劳资庭和高庭早前的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劳资庭评估她应得的赔偿,包括欠薪及代替复职的赔偿。该公司也被下令支付5万令吉堂费。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就个人情况寻求意见,请咨询律师。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