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驳回森州六名传统领袖暂缓藐视法庭诉讼申请

The Palace of Justice in Putrajaya seen through the courthouse colonnade

上诉庭驳回森美兰六名传统领袖及贵族的申请,不准暂缓针对他们提出的藐视法庭诉讼。此案源自森州严端委任的纠纷。

这六人是前双溪乌绒王侯 Mubarak Dohak、日叻务王侯 Maarof Mat Rashad、柔河王侯 Muhammed Abdullah、林茂王侯 Abdul Rahim Yasin、淡边 Tunku Besar Tunku Syed Razman Tunku Syed Idrus Al-Qadri,以及双溪乌绒 Shahbandar Badarudin Abdul Khalid。由Alwi Abdul Wahab法官领导、成员包括Amarjeet Singh及Shahnaz Sulaiman法官的三司上诉庭,一致驳回这两项根据《1964年司法法令》第44条提出的申请,并下令六人支付6万令吉堂费。

这宗藐视法庭诉讼由司法与王侯理事会(DKU)及其秘书Raja Norazli Raja Nordin提出。Raja Norazli援引媒体报道指出,在高庭禁令仍然生效期间,这六人,尤其是Maarof,涉及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1条所谓委任严端一事。

这宗案件始于5月5日,当时六人入禀原诉传票,要求取得4月17日一场DKU特别会议的会议记录,该会议记录了罢免Mubarak双溪乌绒王侯职位的决定。高庭在6月5日发出临时禁令,在裁决管辖权及可审理性问题之前维持现状,包括DKU现有的组成,以及Raja Norazli的秘书职位。高庭法官Roz Mawar Rozain在7月8日裁定,案件有表面证据显示六人藐视法庭,并下令他们答辩,六人随后提出上诉及暂缓申请。

由Amarjeet Singh法官撰写的判词指出,批准展开诉讼仅属初步阶段,案件的是非曲直,包括王侯所声称享有的豁免权,将在实质聆讯中裁决。判词也说,藐视法庭诉讼应尽快审理,以维护法庭的权威。此外,六人并非以清白之手前来法庭,因为他们在吉隆坡高庭另行提出司法审核申请时,没有披露禁令以及法庭已批准展开藐视法庭诉讼一事。

代表六人的律师是Asmawi Ismail及Nur Asnani Basharudin,代表DKU及Raja Norazli的则是Steven Thiru、Shafrin Halim及Gurjeevan Singh Sachdev。Shafrin表示,高庭已定在11月17日,在Roz Mawar法官面前进行这宗藐视法庭诉讼的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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